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3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10月24日至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招聘对象
1.克州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疆或全国,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在克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3年的须服务满24个月及以上)等基层项目人员和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克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配偶以及驻克州部队现役*人配偶或子女等。以上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4.克州援疆干部、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及克州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可视同关系人户籍所在地户籍,可报考面向全国、*、克州、县(市)户籍职位,也可报考限定当地户籍职位。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和期限、婚姻状况、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时限的,均截止至年10月24日(含当日,下同)。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⑴已在国家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⑵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人员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⑶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行*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⑸现役*人;
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年10月24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查阅及下载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岗位(文秘岗位除外)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矿山救护规程《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报考阿图什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乌恰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㈥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实施。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定于年12月9日上午10:00开始体检,体检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体检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㈦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州直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定于年12月14日—年1月3日。考察组由2-5人组成。
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调阅审查。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直用人单位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克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考察表),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考察表》、个人档案报送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直用人单位。
㈧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克州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