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请先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3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10月24日至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招聘对象
1.克州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疆或全国,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在克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3年的须服务满24个月及以上)等基层项目人员和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克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配偶以及驻克州部队现役*人配偶或子女等。以上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4.克州援疆干部、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及克州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可视同关系人户籍所在地户籍,可报考面向全国、新疆、克州、县(市)户籍职位,也可报考限定当地户籍职位。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和期限、婚姻状况、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时限的,均截止至年10月24日(含当日,下同)。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⑴已在国家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⑵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人员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⑶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行*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⑸现役*人;
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年10月24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查阅及下载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年10月25日10:00—10月29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年10月26日10:00—10月30日18: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登陆
⑴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专业条件按照《国家教育行*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全称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后果自负。
⑵网上报名成功后立即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3)二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⑶缴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2.其他
⑴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笔试两科目共收费95元/人,由考生自行承担。
⑵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前一周内登录
⑶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必备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网上缴费后报名完成,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⑷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㈡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两科,合计满分分,考试时间分钟。
2.笔试时间。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笔试加分
⑴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⑵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
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⑶在克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年10月24日。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而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则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于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7.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总体情况,由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8.笔试成绩公布:年11月21日在克州人民*府网站(
㈢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年11月23日—11月25日面试入闱资格审查,面试入闱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用人管理权限,分别由州直、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详细时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现场收取面试费40元/人(收取现金),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面试通知单》、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中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⑴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⑵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条件者须在证明中说明。
⑷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克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县(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到各单位(部门)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⑸驻克州部队现役*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人的子女需要提供身份证、现役*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人证明、现役*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⑹在克州工作的援疆干部、人才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⑺克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克州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⑼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㈣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年12月1日-12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要求
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⑵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⑶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艺术类岗位采取表演方式面试;医院医疗卫生岗位采取专业题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⑷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终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现场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最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总成绩计算
报考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科目×40%+面试成绩×60%;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科目×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在面试考生休息室进行公告。
㈤体能测评
报考矿山救护及公安岗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同级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年12月6日—12月7日体能测评,详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各县(市)人社部门体能测评结果当日报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凡因身体等各种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的(如伤病期间人员、身体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等),不适合报考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岗位(文秘岗位除外)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矿山救护规程《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报考阿图什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乌恰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㈥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实施。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定于年12月9日上午10:00开始体检,体检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体检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㈦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州直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定于年12月14日—年1月3日。考察组由2-5人组成。
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调阅审查。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直用人单位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克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考察表),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考察表》、个人档案报送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直用人单位。
㈧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克州人民*府网站(
㈨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年1月12日—1月14日到报考单位报到上岗,报考单位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㈩招聘人员管理
⑴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与其约定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⑵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
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为绿码,并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克州事业单位招聘考生咨询电话或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府网站(
招聘考生-
疫情防控-、-
克州人事考试中心:—
网络技术支持—
监督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附件1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附件3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6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