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阿图什市对11个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约谈相关领导6人,对2名科级干部给予**纪处分;清查国家公职人员侵占农民安居富民房套,退还安居富民房补贴.8万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3件,给予**纪处分4人。查处在国有土地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案件2件、处分11人,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件、处分2人。
今年以来,阿图什市委坚持把落实*委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治任务来抓,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年”为抓手,将履行主体责任作为职责所系、正本所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治生态。
阿图什市委牢固树立“抓*风廉*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把*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治责任、*治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风廉*建设目标责任书》,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风廉*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市级领导和全市所有部门,确保每位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风廉*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主动当好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推进者和落实者;促使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知其任、出其力、尽其责,在全市形成了*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市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主体明确、责任清晰、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风廉*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建立《每季度各级领导推荐干部制度》《向全市各单位派遣纪检监督员列席*委(*组)会议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和明确*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和纪委干部的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委、州委十条规定精神,以“零容忍”的决心,严查重处“四风”案件。
阿图什市委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之责,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纪委牵头负责的63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为13个。严格落实纪检书记(组长)专职专干工作要求,规范明确乡镇和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责分工,切实将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预防防范上来。在“人、财、物”方面主动向纪委倾斜,在干部使用上优先提拔,队伍建设上优先选调人员,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地位,真正使纪委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加强主力,进一步聚焦*风廉*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
(供稿:克州纪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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