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手机包含并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设备。
1.学生非必要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因家庭及家长工作原因确需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德育处,由学校登记备案后带入校园,带入校园后交由班主任保管,离校时取回,严禁带入课堂。学生和家长有通话需求时随时联系班主任。
3.学校大型活动需要手机的,由学校特批,班主任批准部分学生携带手机拍照,但手机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二、违规处理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领导、教职工均有权收缴;所有学生一律不得将手机带入教学区,在教学区使用手机,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后交学校统一保管,由家长到校认领,会同学校共同对孩子批评教育。学
2.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班会课、第二课堂等)使用手机,发现后立即收缴学生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将手机带入考场,发现后立即收缴学生手机,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当场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还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4.学生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以侮辱、诽谤性语言谩骂老师或同学产生不良影响的,查实后收缴手机,并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查实后除收缴手机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禁止学生在学校公用电源插座上给手机电池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三、违规后果
1.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带入校园),由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当场收缴交德育处。一个月后,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建议,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写监护保证书,然后对该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再次违规使用手机的,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取消个人本学期评优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此规定自年3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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