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新业绩迎接*代会
新疆各族群众盛赞全民健康体检工程
健康服务暖心惠民
9月30日下午,自治区年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自治区*委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动员会上,宣布自治区决定从年起,每年对新疆籍城乡居民实施免费健康体检工程。
《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摘要
《方案》提出,自治区决定从年9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
体检人员主要分为5类:
第一类:0-6岁(含6周岁)的儿童;
第二类:7-14岁(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
第三类:15-64岁(含64周岁)的城乡居民;
第四类:65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
第五类:企业退休职工。
体检内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内容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疾病谱,在健康体检标准范围内增加肝炎、结核、妇科、包虫等疾病检查项目。本次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承担,医院要全程参与健康体检工作。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全力配合做好健康体检工作。
《方案》安排:
第一类:0-6岁(含6周岁)的儿童,由家长负责到儿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第二类:7-14岁(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到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第三类:15-64岁(含64周岁)的城乡居民,以村(社区)为单位,由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第四类: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以村(社区)为单位,由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第五类:企业退休职工,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方案》表示,健康体检费用原则上按照每人元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财政部门负责统筹予以解决。
第一类:0-6岁(含6周岁)儿童体检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承担;
第二类:7-14岁(含14周岁)在校学生体检经费按照国家《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原体检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第三类:15-64岁(含64周岁)的城乡居民体检经费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等各项基金结余资金承担一部分,自治区财政筹集安排一部分;
第四类: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体检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承担一部分,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80岁以上城乡居民体检经费由民政部门承担;
第五类:企业退休职工体检经费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9月26日,在霍城县水定镇卫生院,居民正在等待健康体检。(图片由霍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
“享受免费体检真幸福”
卡马里别克是托里县多拉特乡居玛拜村“我的家乡居玛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