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凝聚人心、汇聚人才,加强高质量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17号)、《阿图什市委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发〔〕18号)、《关于阿图什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核定的通知》(阿*编字〔〕5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实行自主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1.学前人;
2.中小学语文34人,英语29人,思想政治7人,美术3人,生物1人,数学2人,物理1人,音乐2人,化学2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中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人;
2.各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抑郁症史及其他不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情况。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普通话水平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专业要求:全日制师范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幼儿园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市直学校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学校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要求: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从年6月13日起开始报名面试,到招聘满额为止。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方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2.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环节。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视为作弊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照及5寸全身彩照。所需材料按照以上顺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
3.资格审查。招聘小组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向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
4.面试。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音乐、美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5.体检。面试合格者需提供近一个月内体检报告一份(医院以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6.政审。考生需提供《阿图什市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对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档案转寄。面试合格者需在报到前提交个人档案,未提交个人档案的一律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按照已签订三方协议内地址,将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阿图什市教育局人事科。
8.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9.报到。年8月中旬,持报到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阿图什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报道后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0.岗前培训。新聘教师于8月2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学知识与技能等。
11.正式聘用。新聘教师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自上岗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详情请咨询阿图什市教育局(—)
(二)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按照《关于阿图什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核定的通知》(阿*编字〔〕5号),直接纳入总量内管理。
(三)住宿保障
新聘教师由阿图什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住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房租以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为准,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由个人自理。
五、新聘教师管理
1.新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后,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
六、信息发布
阿图什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通过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