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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17 14:41:00
白癜风为何复发 http://m.39.net/pf/a_4653815.html
1.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6名公益性岗位的公告2.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简章3.年第十师北屯市部分单位公开遴选9名干部的公告4.疏附县人民检察院年公开招聘聘4名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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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服务窗口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现青松路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公益岗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


  (二)享受城镇(包括集体所有制连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三)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


  (七)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要求报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无不良记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青松路街道阳光社区服务中心3楼*政办(医院院内左侧)。


  注: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两张红底两寸照片。


  -


  青松路街道办事处


  年2月20日

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州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人。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报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包含当日);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全州范围内已被聘用的自治区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3.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籍或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拟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2月26日—3月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19: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克州卫生健康综合楼一楼大厅招聘工作报名室,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联系人:刘芳,联系。


  2.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其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双专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辅修第二专业具有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可用辅修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报考。


  6.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目40元。


  7.考试人员于年3月9日上午10:30-13:00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州卫生健康综合楼一楼大厅招聘工作报名室,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领取准考证。


  8.职位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9.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等有关招聘信息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报考人员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卷面总分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政治、经济、法律常识,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医学基础知识》科目测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临床综合知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等,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总时间为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及以上、2年的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已满但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仅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人员,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要求


  笔试由克州卫生健康委、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与考试无关用品不得带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公布。笔试成绩于年3月17日起查询,报考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1)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的3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试下一环节。


  (2)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0元面试费,于3月19日上午10:30-13:00到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州卫生健康综合楼一楼大厅招聘工作报名室,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进行面试现场确认并发面试通知单。


  根据面试确认情况如有自动放弃的,可根据岗位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或调剂;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卫生健康委与克州疾控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克州卫生健康委、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年3月24日(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面视结束时当场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定于年3月26日上午10:3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并携带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由克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到二医院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年3月22日10:30以后到达体检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卫生健康委与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指定的二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可进行调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克州卫生健康委和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人进行。考察时间定于年3月27日—年4月20日。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对考生毕业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调取审查。


  考察结束后,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体检合格人员从克州人民政府网站(
  (七)公示


  年4月21日—年4月27日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年4月28日到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报到上岗,并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间不能调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为绿码,并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考生在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应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因疫情防控不能到场的,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政府网站(
  本《简章》由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克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克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报名—(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年2月20日

年第十师北屯市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选人用人渠道,经批准,师市拟于近期面向师市*委管理的行政及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9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遴选。


  二、遴选岗位和数量


  1.公务员及科级领导岗位(5个)


  第十师北屯市*委办公室(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委办公室(办公室)秘书一科科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1名。


  2.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4个)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主任1名;


  第十师北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第十师北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科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报考公务员及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范围为:现任师市本级或团场在编在岗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级公务员仅限报考科员级公务员岗位)。


  报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范围为:师市本级及团场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干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所报考遴选岗位的相同级别(非职级)和身份。报考公务员及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年2月;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及兵师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师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人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转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年2月21日至2月24日)。通过师市政府网站、
  (二)报名(年2月25日至2月26日)。报名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扫描pdf版;


  3.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版;


  4.报名表扫描pdf版。


  (三)资格审查(年2月27日)。报名受理工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在受理报名的同时,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遴选人员。每个报考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遴选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面试(2月28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续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术、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工作的下一环节。


  (五)考察(3月1日)。


  1.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选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3月1日—3月5日)。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替补。


  (七)办理调转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本《公告》具体细则由师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


  纪检监督-


  第十师北屯市*委组织部


  年2月21日

 

疏附县人民检察院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新高法[]43号)》要求,经研究,疏附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疏附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


  岗位职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法律专业(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少数民族须国语熟练(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6级者优先),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等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2月18日-年2月25日


  2.报名地点:疏附县人民检察院(疏附县人民北路3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话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二)报名时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人员可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体检结果原件及复印件、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等。


  3.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无加分项


  4.如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拨打疏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进行电话报名,待疫情结束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年3月3日至年3月4日。


  2.笔试时间:年3月5日。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内容。


  4.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年3月10日至年3月11日。


  2.面试时间:年3月12日。


  3.参加面试人员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是3: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得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加分项


  1.有在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或实习)每满一年加一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的加5分;


  3.具有法律资格证书者加5分;


  4.复转*人、*烈属子女加5分。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2.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政审考生名单。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与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政治审查人员,发《年疏附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政审表》,政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审结果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当日统一组织医院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5.医院收取,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八)公示与聘用


  1.考试、政审、体检全部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可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疏附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疏附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与疏附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应实时
  报名事宜-(政治部)


  工作人员:朱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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