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6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自年1月1号起,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管辖相关跨行政区划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截止到5月31号,今年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件,刑事案件32件,民事案件件,行政案件3件。
阿图什市村民艾某因猎捕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北山羊食用,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杨明介绍,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个案件的被告人非法猎捕并杀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隐患,通过惩治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让社会公众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更好地造福生态环境。
据了解,年1到5月,铁路运输中院审理危害野生动物案件16案25人,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案1人,打击犯罪的同时,还积极引导恢复生态环境。
“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作用,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成员、副院长易湘虎说,今年前五个月共审理滥伐林木犯罪12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教育引导被告人开展补植复绿、生态恢复,其中8案11被告人主动向村委会缴纳保证金,保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除此以外,全疆范围内今年1到5月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单昱介绍,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促进新疆公益林及草原修复,充分保护新疆土地生态环境安全。目前已有涉案操草场、林地.57亩得到恢复,补种数目株,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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